为保证江西服装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62号)和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西服装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报考2022年江西服装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专项招生工作。

第二条 江西服装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专项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第三条 江西服装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专项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江西服装学院  学校代码:134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3号 邮编:330201。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江西服装学院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江西服装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专项招生相关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和教务处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江西服装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

江西服装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江西英豪傅睿教育集团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原则上考生依据高职 (专科)所学专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请对照教育厅将公布的《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进行选报。

报考表演专业必须表演类相关专业的专科学生,并无重修记录且有赛展经验;身高要求:男生180cm以上,女生168cm以上。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第十条 纺织工程专业为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招生对象以及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已完成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且审核通过者。

(二)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的,且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第六章 校内考查

第十二条 校内考查内容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校内考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我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考查,结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成绩。

第十三条 职业适应性考查相关安排

以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应具备的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相关实践能力以及持续学习能力。主要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正确的职业认知和价值取向,较强的学习能力等方面。

第十四条 考查方法、申请流程及考查安排见学校网站江西服装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第七章 录取及计划调整

第十五条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录取工作。

(一)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录取。考生档案按照梯度志愿顺序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校内考查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排序原则:成绩相同时,职业适应性考查分数高者优先),直至专业计划满额。

(二)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参照梯度志愿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结束后剩余未满计划调整至普通类专业计划。

第十六条 未能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按所报志愿参加统一录取。

第十七条 专升本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可在我校官网查询。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章 成绩复核

第二十条 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按照本章程申请复核。

第二十一条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成绩是否存在漏打分、漏统分,如有遗漏予以更正。

第二十二条 对于面试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

第二十三条 复核过程中打分表及汇总表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第二十四条 成绩复核由我校组织实施并告知考生复核结果。

第二十五条 申请成绩复核考生需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送至教务处:

(一)《江西服装学院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表》(江西服装学院教学网下载附件),需由考生本人手工填写;

(二)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受理考生申请后,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指定2名工作人员及学校纪检工作人员组成复核组,对成绩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打分表及统分表。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2022年专升本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一)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26000元/学年;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动画、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财务管理、广告学25000元/学年;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联网工程21000元/学年。

住宿费:1800元/学年。

(二)联合培养纺织工程专业学费412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布为准。

(三)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录取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学生奖;“润华奖学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实际录取情况,2022年录取学生可进入2020级相应专业班同期学习或独立成班(需符合学校独立成班人数下限)。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学习条件。学习期满,通过我校毕业资格审查者,按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专业标注培养高校),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三十条 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江西服装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江西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与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91-87302688(招生办公室)  0791-87302645(教务处)

学校网址:http://www.jift.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江西服装学院

邮 编:3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