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校专升本录取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动画、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联网工程、广告学15个专业的家庭困难新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时可享受学校一次性困难补助减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减免对象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5000元/人;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减免4000元/人;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减免3000元/人;
4.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减免2000元/人。
二、提供材料
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完后退回学生本人,具体如下: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证明材料:经扶贫部门盖章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户口本;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户口本;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证、户口本;
4.孤儿学生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孤儿证;
5.烈士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确认的烈士证、户口本;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经残联盖章确认的残疾证;
7.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优抚证。
注:新生符合多项贫困认定对象的,选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