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豪专升本
单独划线的学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科目不得低于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井冈山大学
各专业依据报考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跨专业计划调整数小于等于9名的,由学校自行调整;②跨专业计划调整数大于9名的,由学校做出调整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再执行。
赣南医学院
专项考生:专业基础科目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
普通考生:专业基础科目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
萍乡学院
所有考生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30分。
江西理工大学
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学校专业基础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南昌师范学院
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基础科目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当我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缺额总数在9名(含)以下时,我校将把缺额招生计划在校内调整至生源充足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缺额招生计划总数超过9名时,学校将把缺额招生计划总数上报省教育厅,经批准后开展调剂录取,直至完成所有录取计划为止。
南昌航空大学
注:物联网工程专业按不同联合培养院校分别划录取线
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原则上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我校将自行调整,超过9名的计划数将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调整。
南昌工程学院
1.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录取原则
(1)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综合成绩最低控制线。
江西专升本各招生院校录取规则汇总
01江西财经大学
(一)录取原则
1.在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专业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专项计划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办法,考试科目与普通考生相同。如某专业专项计划满额,未录取的专项考生与普通考生一同依据普通考生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6月25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同时在我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三)缺额调剂录取
若我校招生计划未满额,将按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分开公布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同步进行调剂。
调剂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须在2021年7月4日9:00-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专业)。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的择优录取原则进行调剂补录。
(四)寄发录取通知书
我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制作录取通知书,连同新生入学报到须知、学费缴纳须知等相关材料寄送录取考生。
0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一、录取
1.“专升本”招生是国家提高国民素质的一项阳光工程,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2.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各大类确定专业基础科目,划定专业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科目不得低于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依据我校招生简章录取要求择优进行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的专升本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其中退役士兵占总计划的5%;获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占总计划的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占总计划的10%。考试科目和录取办法与招生学校普通考生相同。
4.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一周,若满额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5.调剂录取。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6.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录取通知书》、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单列计划学生需增加获奖证书、退伍证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佐证材料原件到我校或联合办学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03九江学院
一、招生录取
(一)执行江西省教育厅按学科门类划定的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在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划定各专业总分(公共基础课综合分+专业基础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各专业按招生计划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先按公共基础课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公共基础课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首先参考公共基础课的英语成绩,其次参考政治成绩,再次参考信息技术成绩,最后参考专业基础课成绩的排序择优录取。若所有公布成绩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考生提供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专科阶段学业成绩,按平均分成绩择优录取。
(三)实行批次录取。首先进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获奖学生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专项计划未录取的考生与本专业普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第二条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项计划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办法参照第二条办法。
(四)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而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该专业的普通计划进行录取,若仍存在未满额情况,则在考试科目相同的学科大类中按照总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完成该专业的招生计划,调整计划总额超过9人时,报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若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将公布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
(五)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公共基础课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04景德镇陶瓷大学
一、各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以下录取办法分普通类和专项计划类两类进行录取。
1.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定。
2.依据考试实际情况,我校划定专业基础科目最低单科录取分数线。
3.符合上述1.2条件者,分专业按两门课总成绩排序,依据公布专业计划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基础科目、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和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均相同时,按公共科目内设的三门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3类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八、录取期间计划调整规则
1.我校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可自行调整,超过9名的计划数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再调整。
2.若普通计划满额而专项计划未满额的情况,我校将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调剂录取。
3.若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的情况,我校将按照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公布缺额计划数,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05景德镇学院
一、录取
(一)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二)公共基础课科目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公共基础课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以总成绩(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从高到低,按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分专业计划表所分配的各专业名额,择优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总分相同情况下,公共基础课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的优先录取。
(四)调剂: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调剂录取。
1.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可转为普通专升本计划相同专业招收普通考生。
2.学校生源充足,无须参加校外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可校内跨专业大类调整。缺额计划不超过9名(含),由学校自行调整;超过9名的计划数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调整。
校内跨专业大类进行调剂,以下列公式计算各专业分配缺额计划的名额:
某专业调剂计划数=(该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减该专业计划数)÷(∑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人数减相应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缺额计划总数)。
分配后的名额按各专业剩余上线考生两门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3.学校生源不足,参加全省缺额计划调剂,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执行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认可考生参加报考学校的考试成绩,按照考生选报的专业,择优录取,录满为止。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06井冈山大学
一、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定)由省教育厅划定。
2.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3. 各专业依据报考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基础科目、专业基础科目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且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科目中的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 学校内部招生计划的调整
(1)专业内普通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的调整。
①若某专业专项计划报考人数大于专项计划数,按“录取原则”“第3条”录取完成后,未录取考生参与普通考生一起按“录取原则”“第3条”规定录取;
②若某专业专项计划录取缺额、普通计划录取满额且符合条件的生源充足,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
(2)跨专业的招生计划调整。
若某专业录取总计划缺额,但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且符合条件的生源充足,可以将录取缺额专业的计划调整到录取满额且符合条件生源充足的专业,调整规则如下:
①跨专业计划调整数小于等于9名的,由学校自行调整;
②跨专业计划调整数大于9名的,由学校做出调整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再执行。
5. 跨学校调剂录取。若我校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无法通过内部计划调整达到录取满额,则将录取缺额的专业和计划上报省教育厅,参与全省统一的调剂录取。
(二)录取程序
1. 正常录取。7月1日前,完成正常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并公示一周;
2. 调剂录取
(1)7月1日前,我校官网公布录取缺额专业和计划;
(2)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录取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3)7月10日前,完成调剂录取工作,我校官网公布并公示调剂录取名单。
3. 办理录取手续
(1)录取工作完成后,学校统一将全部已录取考生的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2)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我校退档退录。
(3)7月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等。
07豫章师范学院
一、录取规则
(一)省教育厅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 理科类公布(专项计划单独划定)。省教育厅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录取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
(二)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总成绩(其公共基础课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公共基础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前述情况依然相同,则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报考同专业其他考生相同,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办法参看第二条原则.
(四)如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我校的某专业人数大于该专业的专升本计划数,按照上述第二条原则完成该专业该类别专项计划录取后,未录取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第二条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到本专业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五)若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将公布所有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7月4日9:00~17:00,未录取的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专业)。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公共基础课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网(教务处“专升本”)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七)凡被预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户口迁移及学籍迁移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入学要求于8月底登录学校官网(教务处“专升本”)查询。
(八)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08新余学院
一、录取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我校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1.公共基础科目成绩要求:被录取考生的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相同、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也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中政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政治成绩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政治、英语成绩均相同时,信息技术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计划调整原则:缺额的专业大类计划可调整至生源充足的专业大类进行录取,计划调整规则必须在学校的官方主页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原则上校内调整总量9名(含)以下的计划,学校可自行调整;10名(含)以上的专业计划必须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才可调整。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6月25日前在本校官网公示(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公示无异议后,分以下情况进行确定录取名单:
1.若我校录取满额,7月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2.若我校出现缺额情况,将按要求对缺额名额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提前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并严格按照同一专业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调剂录取结束后,我校将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五)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六)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七)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09上饶师范学院
一、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最终成绩为各个招生专业两门考试科目(即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的卷面分数总和。
(二)录取原则
1.各专业的录取人数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在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计划调整规则会在学校教务网-通知公告栏提前公布)。
2.公共基础科目执行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4.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三)录取顺序
1.普通考生录取:分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两门科目成绩均相同,则按照专业基础科目第一大题得分从高到低录取,如第一大题得分也相同,则比较第二大题,以此类推。
2.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单列计划录取,录取顺序与普通考生录取相同。
(四)调剂录取
1.如某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如某招生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且未调整招生计划数,学校将公布所有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
2.申请调剂时间、方式
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学校将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
10江西警察学院
一、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考试录取办法执行。
(一)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公共基础科目成绩(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卷)+ 专业基础科目成绩(法律基础知识)
(二)录取原则
按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分类择优录取,专项计划用于优先招收符 合要求的考生,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可转为普通专升本计划招收普通考 生。
1. 普通计划录取原则
(1) 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公共科目成绩相同时,按照政治、英语和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缺考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 专项计划录取原则
(1) 享受专项政策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录取原则比照普通计划录取原则。
(2) 符合专项政策条件但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按普通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 缺考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11江西农业大学
(一)录取原则及步骤
1.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科目(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应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专项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基础科目(专业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实际考试成绩划定)进行汇总排序,每个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分数高者优先,若公共基础科目总分仍相同,则专业基础科目分数高者优先,若公共基础课目和专业基础科目分数均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科目单科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录取办法参照第一条录取原则。如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某一专业人数大于该专业专项的专升本计划数,按照第一条录取原则完成该专业专项计划录取后,未录取的专项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按第一条录取原则从高分到底分录取;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3.在我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经学校联合培养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提前公布后进行调整录取,超过9名的专业计划数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进行调整。
4. 我 校 于 6 月 25 日 前 通 过 江 西 农 业 大 学 招 生 信 息 网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5.调剂录取。如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计划未满额,我校则提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满足调剂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于2021年7月4日9:00-5日17:00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进行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7月10日前我校将拟 录 取 调 记 考 生 名 单 通 过 江 西 农 业 大 学 招 生 信 息 网进行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我校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定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6.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7.寄发录取通知书。我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印制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我校校章,连同联合高等职业院校有关的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12赣南医学院
一、录取
(一)专项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优先录取的录取办法。按照专项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择优进行录取。退役军人荣获三等功以上荣誉者,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政策录取。
1.公共基础科目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确定,若省厅未划定,则由学校根据实际考试情况划定;
2.专业基础科目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
3.同分排序原则:若总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科目总成绩作为排序依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总成绩相同且公共基础科目总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公共基础科目的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成绩作为排序依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二)普通考生:专项录取完后,普通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择优进行录取。
1.公共基础科目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2.专业基础科目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
3.同分排序原则:若总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科目总成绩作为排序依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总成绩相同且公共基础科目总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公共基础科目的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成绩作为排序依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4.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调整:若专项计划缺额数转为普通计划录取,使专业总招生计划录取满额时,方可在首次录取时将专项计划缺额转为普通计划招生;若专项计划缺额数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专业仍然未满额录取,则不予调整,与普通计划一同进入调剂录取程序。
(三)学校将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官网公示,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如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原则上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学校将自行调整(计划调整规则将在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超过9名的计划数将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调整。
(四)若已录取满额,学校于7月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若未录满额,学校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缺额计划和专业。
(五)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我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调剂录取顺序与首次录取顺序一致。
学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七)寄送录取通知书:学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印制、寄送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13江西中医药大学
(一)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 录取原则: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各专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总分(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如专业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公共基础科目中英语分项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英语分项成绩相同,按政治分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2. 专项计划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与其他考生同步办理录取手续。
3. 计划调整:
(1) 专项计划满额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和其他普通考生一起按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 同一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的,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调剂录取;
(3) 各类专项计划间不可互调;
(4) 非联合培养专业计划与联合培养计划间不可互调;
(5) 如学校缺额计划总数不超过9名(含),将优先调整缺额计划数至录取率(招生人数与考试人数比例)低的专业。如缺额计划数大于9名,将公布缺额专业及计划数,按照招生简章中择优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4. 公布拟录取名单:6月25日前开始将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
5. 调剂录取
(1)7 月 4 日 9:00-5 日 17:00 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 考生限报 1 所调剂高校和 1 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 大类范围内进行)。
(2)7 月 10 日前公布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我校教务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6.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7 月 15 日后在学校教务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14萍乡学院
一、录取规则
(一)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由省教育厅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所有考生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30分。
(二)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若总成绩同分时,按公共基础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若公共基础科目考试成绩仍同分时,则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考试科目与报考同专业其他考生相同,如专项类计划录取额满,专项考生也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参与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参看第二条录取原则。
(四)我校普通类计划在一次性录取额满,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按省教育厅要求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转入同一专业的普通计划,参照第二条录取规则录取。
(五)若我校某专业普通类计划和专项类计划未满额,将公布所有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7月4日9:00~7月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按公共科目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
(六)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网(教务处“专升本”)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七)凡被预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户口迁移及学籍迁移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入学要求于8月底登录学校官网(教务处“专升本”)查询。
(八)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15东华理工大学
一、录取工作
1.省教育厅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学校划定专业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均相同时,按公共基础科目中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科目的顺序,分数高者优先。
3. 专项类别考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参照上述第2点中描述的方式进行。
4.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而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在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如某专业计划未满额,缺额计划数在9名(含)以下的,将缺额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超过9名计划数的待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再调整。
5. 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教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待批准后,学校将按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家庭住址EMS邮寄录取通知书。凡被录取的考生,按通知书要求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进行报到。
16宜春学院
一、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录取办法
1.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列计划、单独划线)。
2.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分专业类划定专业基础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专业基础课单独划线。
3.分专业类录取,在同一专业类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志愿顺位的原则录取。
4.实行分批次录取。
(1)先进行专项计划录取
①分项录取。即分“退役士兵”、“获奖考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三项进行录取。
②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转为专升本计划招收普通考生。
③专项计划满额,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调整至所报志愿顺位的普通计划中进行录取。
(2)再进行普通计划录取。
5.同分排序原则。
(1)总成绩相同,所报志愿不相同,遵循志愿顺位的录取原则。
(2)总成绩相同,所报志愿相同,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科目内设的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成绩的优先次序进行录取,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6. 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计划按照普通专升本计划录取原则进行。
(二)计划调整
若我校部分专业类有缺额,其他已满额专业类生源充足且尚能接受缺额计划的,可进行校内跨专业类计划调整。
1.校内调整总量在9名(含)以下的计划,在宜春学院教务处官网公布计划调整规则后,由学校自行调整;10名(含)以上的计划,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进行调整。
2.普通专升本计划和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计划之间不能进行相互调整。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1.2021年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宜春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布并公示一周。
2.公布的录取信息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
(四)录取数据上报
若录取满额,学校将于2021年7月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五)调剂录取
首次录取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校将把缺额计划和专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待考试院批准后,学校将制定并公布本年度专升本调剂录取办法(含缺额计划和专业),进行调剂录取。
1.2021年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
2.调剂录取方式按我校已向社会公布的本年度专升本调剂录取办法进行。
3.2021年7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宜春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布并公示一周(公布的录取信息将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学校也不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17华东交通大学
一、录取工作
1.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2.各联合培养院校的每个专业(含专项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参考公共基础科目、专业基础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时,则依次参考公共基础科目的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排序录取。
3.若联合培养学校的专业专项计划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大于其招生计划,则未录取考生中符合普通计划录取条件的可纳入所在专业普通计划考生,按上述第2点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联合培养学校的专业专项计划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不足其招生计划,且普通计划满额时,将其剩余专项计划转化为相应专业的普通计划,按上述第2点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若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计划未满额,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于7月4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缺额专业。
有关调剂录取方案待我校第一轮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公布。
18赣南师范大学
一、录取及调剂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学校专业基础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课不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两门考试科目分数均相同时,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 3 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四)我校于 6 月 25 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
(五)调剂录取:我校如有专业未招满可接受调剂,报考省内其他高校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于 7 月 4 日 9:00-5日 17:00 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 1 所调剂高校和 1 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具体复试调剂办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进行公布。
(六)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于 7 月 10 日前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并于 7 月 15 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七)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八)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下发。我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连同入学报 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十四、收费与学籍管理
(一)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赣南师范大学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住宿费、教材费等,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管理和使用。
(二)联合培养专升本录取后学生取得赣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学籍,培养地点设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 院,日常工作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由赣 南师范大学和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联合承担。
(三)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 由赣南师范大学按文件规定颁发本科层次的学历证书(证书按教育部要求标明“专科起点,培养学校:江西环境工程职业 学院”字样); 符合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赣南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19江西理工大学
一、录取及调剂工作
1.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学校专业基础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2.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课不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两门考试科目分数均相同时,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4.我校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必须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
5.调剂录取:我校如有专业未招满可接受调剂,报考省内其他高校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于7月4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具体复试调剂办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进行公布。
6.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于7月10日前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7.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8.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下发。高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20南昌师范学院
一、录取工作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基础科目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2.总成绩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两门科目的有效成绩之和。有缺考、弃考及零分科目的考生不予计算总成绩,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中,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课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都相同,将依次按公共科目中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的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报考同专业其他考生相同,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的方式,录取原则参看上述录取原则。
(四)当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的某专业人数大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完成该专业该类别专项计划的录取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通计划满额但专项计划未满额时,则专项缺额计划自动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五)当我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缺额总数在9名(含)以下时,我校将把缺额招生计划在校内调整至生源充足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缺额招生计划总数超过9名时,学校将把缺额招生计划总数上报省教育厅,经批准后开展调剂录取,直至完成所有录取计划为止。
(六)调剂录取。我校将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下,公布所有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须在7月4日9:00-7月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个调剂专业,且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选报)。
调剂录取按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我校不再另外组织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七)按照录取工作要求,我校将于6月25日前开始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一周,待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7月10日前开始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一周,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八)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会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21南昌航空大学
一、录取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依据学校招生简章录取要求择优进行录取。如两门考试科目分数均相同时,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备注:物联网工程专业按不同联合培养院校分别划录取线。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录取办法参看第二条原则。
(四)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满额而专项考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6月25日前在南昌航空大学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六)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原则上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我校将自行调整,超过9名的计划数将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调整。
(七)如我校所有专业招生计划已录取满额,学校将于7月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八)缺额调剂。如我校个别专业录取未满额,学校将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缺额计划和专业。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我校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调剂录取办法参看第二条和第三条原则。
缺额调剂录取完成后,学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九)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十)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22南昌工程学院
一、录取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考试录取办法执行。
(一)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科目成绩(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科目成绩。
(二)录取
按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和专项计划(联合培养)分类择优录取,如普通计划(联合培养)满额专项计划(联合培养)未满额的,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联合培养)进行调剂录取。如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和专项计划(联合培养)均未满额的,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调剂录取,并按照普通(联合培养)和专项(联合培养)分别公布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调剂录取。复试调剂方案另行公布。
1.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录取原则
(1)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综合成绩最低控制线。
(3)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排序原则如下:综合成绩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综合成绩相同且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科目中的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公共基础科目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和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均相同时,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4)缺考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专项计划录取原则
(1)享受专项政策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按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计划(联合培养)满额时,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转为普通计划(联合培养)。
(3)符合专项政策条件且未被专项计划(联合培养)录取的考生,可按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录取流程
(1)拟录取名单于6月25日前在南昌工程学院官网公示,学校公示一周,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2)如有缺额,我校于7月4日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我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南昌工程学院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3)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4)南昌工程学院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2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一、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1.学校按专业门类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门类招生计划按考试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2.考生总分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课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共基础课科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学校在专升本招生总规模内,安排10%作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5%作为“退役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5%作为“获奖考生专升本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用于优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组织录取(若专项报考人数特别少,则不划定)。
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若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则由学校重新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缺额专业和招生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
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及专业,学校自行组织录取。
4. 针对普通专业,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录取后,如还剩余相应招生计划,则由学校重新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缺额专业和招生计划数。
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及专业,学校自行组织录取。
5. 学校如一次性能录取满额,原则上跨专业计划调整总数为9名,调整规则:在专业门类内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计划调整录取。
6.学校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
24江西科技学院
一、录取原则
1、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招生、录取等系列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
2、省教育厅划定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录取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基础课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
3、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专项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考生达专项省控线后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
4、优先录取专项考生,在专项计划有余且普通计划不足的情况下完成计划调整。
5、跨专业类计划调整按照已额满专业类未录考生的总分排名,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
6、缺额调剂录取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缺额计划和专业,按规定进行缺额录取。
25南昌交通学院
一、 录取工作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公共基础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各专业的录取人数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在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计划调整规则会在学校官网-专升本公告栏提前公布)。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本校按省专项类实施“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原则,进行单独划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专项报考人数特别少,则不划定),录取办法参看第二条原则。
(四)如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我校的某专业人数大于该专业的专升本计划数,按照上述第二条原则完成该专业该类别专项计划录取后,未录取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第二条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调剂录取。若我校某专业计划未满额,将向省考试院上报缺额计划及专业,并向考生公布。调剂考生须在2021年7月4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按照上述第二条原则执行。
(六)按照录取工作要求,我校于2021年6月25日前开始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一周,待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2021年7月10日前开始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一周,并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七)寄发录取通知书。我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我校校章,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26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一)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考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2.学校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专项类计划用于优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退役士兵等三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办法录取。专项类计划设置原则为在专升本招生总规模内,10%作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5%作为“退役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5%作为“获奖考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转为普通专升本计划招收普通考生。
4.跨专业计划调整原则上在专业一次性录取满额时进行,调整规则是专业考试科目相同,调整数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7南昌职业大学
一、录取原则:
1、普通应届毕业生: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专升本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进行录取。
2、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高职(专科)获奖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三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进行录取。
3、调剂录取: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优先保障计划单列考生录取。
录取过程中,如我校招生计划满额,不在参加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大类调整计划数量,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我校如有计划缺额时,于7月1日前在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缺额计划和专业。7月4日9:00-5日17:00,未被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填报我校征集志愿,每位考生限报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专项计划考生,如未被报考院校录取,同步进行调剂。
4、信息公示及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15日前,在我校官网查询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
6月25日前,在我校官网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7月10日前,在我校官网公布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
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7月30日前,公布全部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8月3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28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一、录取办法
(一)非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专升本录取原则,公共基础科目统考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计划总数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公共基础科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科目排序择优录取,若所有科目成绩相同时,则采取加试(面试形式)择优录取。
(二)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三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在分专业专项计划总数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则按照公共基础科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科目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形式)择优录取。
(三)录取期间计划调整办法
首次录取生源充足情况下我校将不再参加缺额调剂录取,我校将采取计划调整满足考生志愿方式对考生进行录取。计划调整首先在同专业大类中调整,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满足考生志愿录取直至同专业大类计划(含专项计划)执行完毕。在生源充足情况下其次跨专业大类进行计划调整,均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满足考生志愿直至所有计划(含专项计划)执行完毕,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超过 9 名的我校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满足考生志愿直至计划全部执行完毕。我校于 6 月 25 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
(四)缺额调剂录取办法
首次生源不充足情况下,我校于 7 月 1 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缺额专业和计划数并在我校官网上同步公布。7 月 4 日 9:00-5 日17:00 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 1 所调剂高校和 1 个调剂专业(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退役士兵”“获奖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未被报考院校录取,同步进行调剂;缺额调剂录取办法遵循第八点录取原则中的前三条原则。
(五)信息公示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6月 25 日前,在我校官网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 3 天;
7月 10 日前,在我校官网公布缺额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 3 天;
7 月 15 日前,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考生录取名单;
7 月 30 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29南昌理工学院
一、录取原则
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招生、录取等系列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
省教育厅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全省公共基础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录取按考生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
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专项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考生达专项省控线后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
专项计划缺额,普通计划额满,则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转为普通计划录取;专项计划额满,专项考生可按同专业类普通考生分数要求排名录取。
跨专业类计划调整按照已额满专业类未录考生的总分排名,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
缺额调剂录取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缺额计划和专业,按规定进行缺额录取。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退档。
30江西工程学院
一、招生录取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我校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均相同,则根据公共科目中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的顺序,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我校按照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专项政策考生的录取办法进行。
(四)我校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我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我校自行调整后并在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超过9名的计划数将报送省教育厅批准后在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五)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我校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我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七)录取通知书由我校自行印制。我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给被录取考生。
31南昌工学院
一、录取规则
1
32江西服装学院
一、录取办法
(一)联合培养专业专升本录取原则
1.公共基础科目不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公共基础科目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一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分数高者优先,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都相同时,按公共基础科目里面英语、政治、信息技术三科小分依次排序),直至专业计划满额。缺额计划调剂录取按以上原则执行。
3.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专业基础科目成绩。
4.任一考试科目缺考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二)专项计划录取原则
1.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并按普通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计划满额时,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转为普通计划。
3.符合专项政策条件且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按普通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录取查询
录取结果可在6月15日通过我校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33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一、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1.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分专业进行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基础科目成绩排序录取。
2.专项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分专业进行择优录取。
3. 6月25日前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如有缺额进行调剂录取。我校提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5. 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完成录取。
6.寄发录取通知书。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须知、资助政策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34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一、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高职高专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三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考试录取办法执行。
(1)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2)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择优进行录取。若公共科目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英语、政治、信息技术单科分数的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3.如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我院的某一专业人数大于该专业的专升本计划数,按照上述第二条录取原则完成该专业该类别专项计划录取后,未录取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第二条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我院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待批准后,学院将按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家庭住址EMS邮寄预录通知书。
5.凡被预录取的考生,按预录通知书要求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预录通知书到我院进行报到,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6.若我院某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将公布所有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调剂考生须在2021年7月4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专业)。
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录取按照上述第2条原则执行。
35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一、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院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按照考生分专业报考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同分排序原则:总分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总分高者优先,如公共基础科目分数相同,则以英语分高者优先,如英语分数相同,则以政治分高者优先,若政治分还是相同,则以信息技术高分者优先。
(二)专项录取原则:对我省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专项考生,采用单独划线的录取方式(各专业专项计划满额的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按照工作要求,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如我院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跨专业计划调整人数为9名,由我院自行调整。
备注:会计学专业已录满,市场营销专业未录满,则调整2个计划数到会计学专业,以此类推。
7月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四)调剂录取。如我院录取计划未录满有缺额,按要求我院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缺额计划和专业并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五)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院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六)寄发录取通知书,我院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制作录取通知书,连同新生入学报到须知、学费缴纳须知、贫困生资助政策等相关材料寄送录取考生。
(七)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时将严格核实专科毕业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
36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应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应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专项计划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进行排序,每个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比较公共科目总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公共科目总分仍相同,则我院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 3 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专项计划用于优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单独组织录取,录取规则参照第十九条。如普通高职(专科)学历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我校的某一专业人数大于该专业的专升本计划数,按照上述第十九条录取原则完成该专业该类别专项计划录取后,未录取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第十九条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于 6 月 25 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在我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校内跨专业大类 计划调整人数在 9 名(含)以下的,我校自行调整(计划调整 规则提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超过 9 名的计划数经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调剂录取:我校若出现缺额情况将提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并于 7 月 10 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须于 7 月 4 日 9:00-5 日 17:00 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 1 所调剂高校和 1 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会以考生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第九章 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我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校章,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37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一、录取办法
1、学院专升本录取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退档。
2、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计划调剂规则:
(1)录取期间,若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可进行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计划调整人数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2)若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学院招生计划,学院将公布缺额计划接受今年专升本报名且未被录取的相应专业考生调剂报名,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
4、6月25日前,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教务在线网站公示一周,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核,核准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5、我院根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录取通知书收件详细地址”向考生寄发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38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一、录取原则及步骤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一步:
1.在公共基础科目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我院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总分(公共科目课+专业基础课)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2.考生总分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优先录取。
3.考试总分和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都相同时,则依次按照英语、政治、信息技术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步:
4.分专业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进行调剂。按如下办法调剂录取:
(1)将招生专业分为三种录取类别:语文类、高数类、设计类。
(2)分专业剩余计划调剂到所属录取类别中去,不分专业从该类别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第一步第二款执行。
第三步:
所属录取类别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录取类别,不分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5.专项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办法。录取规则同上述步骤。各专项如有剩余计划在三个专项内调剂;仍有剩余计划,公布缺额计划,进入专项类调剂录取,如还有缺额,则转到普通类录取;如符合专项政策条件且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按普通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
39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一、录取工作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高职高专获奖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三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考试录取办法执行。
(1)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定。
(2)按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总成绩、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3)录取过程中,若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专业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专业,若专项计划缺额,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相应专业。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待批准后,学院将按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家庭住址EMS邮寄预录通知书。
4、凡被预录取的考生,按预录通知书要求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预录通知书到我院进行报到,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5、若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学院将公布缺额计划并接受今年专升本报名且未被录取的校外相应专业考生调剂报名,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调剂考生须在7月4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院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专业)。
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录取按照上述第2条原则执行。
注:英豪专升本整理发布